
按重邮〔2011〕24号文《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函授、业余)和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具有重庆邮电大学学籍或考籍,经审查准予毕业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两年之内。
二、申请条件:
1.本科在读期间或毕业两年内通过重庆市学位办(或与重庆市学位办成绩互认的省级学位办)组织的成教(含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成绩合格的成教(含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英语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函授、业余)课程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毕业论文成绩优良(75分以上,含75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累计补考课程,“高中起点”本科学生四门(含四门)以下者,“专升本”学生三门(含三门)以下者;自考本科平均成绩65分及以上,毕业论文成绩优良(80分以上,含80分)。
3.在读期间没有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学习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含本级)以上纪律处分者。
三、申请要求:
1.申请时间:4月1日-4月30日,每学年申请一次。
2.提交材料(一份):
(1)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据实签名;
(2)填写“重庆邮电大学成人高教和自考本科优秀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要求助学单位盖章,并粘贴蓝色背景两寸免冠证件照片;
(3)自考本科毕业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带原件审核后退还);
(4)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带原件审核后退还);
(5)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带原件审核后退还),无合格证书的准确填写附件二中学位外语相关信息便于审核即可。
(6)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审核后退还);
(7)近期同底两寸免冠蓝色背景证件照二张(正规相纸照片),并要求与登记表所粘贴照片一致;
(8)电子照片: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蓝色背景,图像规格:160像素(高)×120像素(宽),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单张照片大小不得超过15K;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且必须与与登记表和学位证粘贴照片一致。
符合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按时将相应材料于4月30日前报学校自考办。(一类助学考生统一交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报学校自考办;社会考生直接将材料提交学校自考办。)
附件:一、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二、重庆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和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三、各自考助学单位学士学位申请名单汇总表
四、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样表)
重庆邮电大学自考办
2015年4月2日
附件一:
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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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声明
申请人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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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位审核小组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符合《重庆邮电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 条之规定。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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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学位委员会意见 经复核,同意授予申请人 学士学位。 票决结果为: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分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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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学位委员会意见: 经终审,同意授予申请人 学士学位。 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二:
重庆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和自考本科毕业生
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
学位授予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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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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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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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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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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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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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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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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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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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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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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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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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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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外语考试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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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书号(或成绩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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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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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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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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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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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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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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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站/助学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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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站/助学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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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院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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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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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学习形式一栏填写“成教(成人脱产、函授)”或“自考”;
2、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课程平均成绩;
3、所填内容涂改无效;
4、本表填写一份,要求粘贴与学位证、电子照一致的照片。
附件三:
各自考助学单位学士学位申请名单汇总表(盖章)
_ _重庆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 _ _(单位) 2015
_年学位申请名单汇总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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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身份证号 |
专业 |
学位外语通过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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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专业按准考证号升序排序汇总,并准确填写表中相关信息。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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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第一科 课程通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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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证上 打印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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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声明
申请人 张三 ,性别 男 ,生于 1990 年 8 月 30 日,自 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重庆邮电大学 继续教育 学院 通信工程 专业学习,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分,符合“重庆邮电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之学位授予规定,特此提出 工学 学士学位申请。
申请人 张三
2015 年 4 月 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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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位审核小组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符合《重庆邮电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 条之规定。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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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学位委员会意见 经复核,同意授予申请人 学士学位。 票决结果为: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分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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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学位委员会意见: 经终审,同意授予申请人 学士学位。 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