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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考试时:请按要求抄写笔迹确认部分

发表时间:2015-05-08 14:15:00 浏览:3875 发表人:龙洋 审核人:王俊丽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4〕199号)要求,笔迹确认部分抄写是防范考生替考的有力保证,凡是考试时未按要求抄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的考生,当次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

  为此再次提醒各位考生,在参加自学考试答题时,请先完整抄写答题卡上的笔迹确认部分内容。

  重庆市自学考试实行规范化答题卷及作答要求通知请点击查看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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