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4〕199号)要求,笔迹确认部分抄写是防范考生替考的有力保证,凡是考试时未按要求抄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的考生,当次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
为此再次提醒各位考生,在参加自学考试答题时,请先完整抄写答题卡上的笔迹确认部分内容。
重庆市自学考试实行规范化答题卷及作答要求通知请点击查看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5年2月2日
联系人:王老师、龙老师